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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格柵除污裝置
1.7.1 規范和標準
在本技術規格書中,買方提出了格柵除污機采用的規范標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標準):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T 700 碳素結構鋼
GB/T 1220 不銹鋼棒
GB/T 3280 不銹鋼冷軋鋼板
GB/T 3768 聲學聲壓測定噪音源聲功率級反射面上方包絡測量的簡易法
GB/T 4237 不銹鋼熱軋鋼板
GB/T 6388 運輸包裝收發貨標志
GB/T 11901 水質懸浮物的測定 重量法
GB/T 13306 標牌
CJ 26.3 城市污水易沉固體的測定體積法
JB/T 2932 水處理設備技術條件
JB/T 2982 擺線針輪減速機
GB/T 13384 機電產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GB/T 10894 分離機械噪聲測試方法
GB4720-84 低壓電器電控箱
GB/T4942.2-93 低壓電器外殼防護等級
HJ/T 262-2006 格柵除污機
格柵除污裝置的設計、制造、涂裝、檢驗、試驗和包裝等應符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
賣方應采用新的規范和標準,若出現兩個標準不相符合時,則按高標準執行,且所有標準應采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新版本。
賣方若應用了除買方提出的標準規范之外的其他標準規范等,賣方應向買方提供解釋說明以及還應證明所采用的其他標準規范可以等效于或不低于買方提出的標準規范。
1.7.2 定義
1.7.2.1 “格柵除污裝置"在本工程中用于主要用途是固液篩分,對水源中的漂浮夾雜物,如水草根莖葉,竹木垃圾拋棄物等的攔截和提升后自動清除,保護水泵葉輪,防止其后的管路堵塞。該機主要是由機架、耙齒鏈排、轉刷清掃機構、驅動減速傳動機構、鏈輪等部件組成,用于連續、自動地分離水中雜物。成套產品至少應當包括有格柵除污機、控制箱、渣斗、緊固件等。
1.7.2.2“設計流量"是指格柵除污裝置在設計工況下的流量,單位m3/h。該流量為設計計算值。
1.7.2.3 “功率"是指格柵除污機在設計工況下正常運行所需要的電機功率,單位KW。
1.7.2.4 “BAS"指機電設備監控系統。
1.7.3 概述
1)工作場所:
2)工作介質:珠江原水。
項目 | PH | 水溫 (℃) | 懸浮物 (mg/L) | 總硬度 (mg/L) | 氯離子 (mg/L) | 石油類 (mg/L) | 電導率 (us/cm) |
珠江水 | 6.87~7.61 | 16~30.5 | 24~87 | 24.6~86.6 | 5.81~45.8 | 0.06~0.36 | 137.4~409 |
技術參數
安裝位置 |
|
設備型號 | 回轉式格柵除污裝置 |
數量 | 2 |
渠道寬 | 1500mm |
過柵流速 | ≤1.0 |
渠道深度(垂直高度)mm | 6400 |
耙齒間隙 | 3mm |
落渣口高度 | 0.8米 |
安裝角度 | α=75° |
電機功率KW | 1.1<P≤2.2 |
電機電源 | 380V 3相50HZ |
電機防護等級 | IP65 |
控制箱防護等級 | IP65 |
電機絕緣等級 | F級 |
工作制 | 根據液位差控制間歇運行 |
特殊要求 | 受規劃限制,除污機電機位置需特殊定制安裝,電機頂平格柵除污機機架頂; |
注:尺寸及柵前水位詳見附圖。
1.7.4 整機技術要求
1.7.4.2 格柵除污裝置的控制尺寸應當滿足設計要求。
1.7.4.3 格柵除污裝置材質要求
序號 | 名稱 | 材質 |
1 | 機架 | AISI304不銹鋼 |
2 | 耙齒 | 不銹鋼 |
3 | 清污刷 | 尼龍 |
4 | 鏈輪 | 碳鋼鍍鋅 |
5 | 螺栓等緊固件、輔件 | 1Cr18Ni9Ti不銹鋼 |
除材質表明文規定的主要部件材質外,供貨商應根據設備的使用環境及自身制造經驗,合理確定設備其它部件材質,并在投標書中明確。
★注:所有主要部件的材質必須達到或優于以上要求,如發現有部件末達到或末優于以上材質、所有責任由中標單位負責。并應在標書上注明不銹鋼材料厚度及整臺設備重量,注明各分項部件單價及整套設備合價。
1.7.4.3可靠性和可維護性
1)格柵除污裝置成套設備在設計、制造、檢驗時必須采用高可靠性措施。這些措施應通過利用如下的技術以降低系統設備故障概率和有關影響其正常運行的隨機性:
(a)使用已證明具有高可靠性和高質量的零部件和元器件。
(b)采用高水平的整體設計技術和的制造工藝流程。
(c)檢測校驗過程要有足夠的頻度,使類似或等同故障在兩次檢測之間不會發生。
(d)制訂嚴格的檢驗和測試制度,實施有效、可靠、合理、適用的全程質量監控。
2) 格柵除污裝置成套設備設計和制造技術應實現僅需進行少量的調整和預防性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它包括故障隔離及診斷措施,以減少設備修復時間、維護材料和人工成本,并通過制定合理的維修/更換策略、在線維修措施及維修支持設備的佳運用來減少停用時間。
1.7.5各部件(組件)技術要求
1.7.5.1機架
格柵除污裝置的支架用基礎螺栓固定在混凝渠道的兩側,兩側板為不銹鋼墻板,兩墻板與間隔一定距離的不銹鋼槽鋼焊接成一剛性整體,具有很高的強度和剛度,并且便于整機吊裝。機架兩側與格柵井之間的間隙通過機架的兩側橡膠封板來防止垃圾通過。
1.7.5.2驅動減速傳動機構
該機構由減速電機傳動鏈條來驅動耙齒鏈排主軸上的鏈輪,在主軸上設置了扭矩保護裝置,設置了安全剪切銷,在耙齒鏈排受到較大的力時,迅速傳遞到安全剪切銷上,從而保證了設備不受損壞。
1)驅動裝置由電動機、減速裝置等部件組成,并設置保護罩,其結構形式便于檢查和維修,滿足室外安裝的要求,并可在工作平臺上完成對所有機械部件的維修。
2)驅動裝置具有傳動效率高,噪聲低,使用壽命長、運行平穩可靠、無異常噪音,并具有機械和電氣雙重過載保護功能,減速箱所有面及輸出、輸入軸密封處無油滲漏。
3)電機為室外電機,電機的電流適合380V、3相、50HZ,設計的防護等級為IP65,電機額定功率比格柵機大實耗功率大15%。投標人應提供電機過熱保護的措施,電機過熱的檢驗辦法。電機應配備漏水檢測裝置,投標人應提供配備標準和位置。
4)驅動裝置設有機械過載保護機構及電氣過載保護機構。
5)設備的所有運轉機械裝置可承受的轉矩不少于運行轉矩的兩,并設有過載保護機構,適用于戶外使用。
1.7.5.3耙齒鏈排
耙齒鏈排由一組機械耙齒、耙齒軸、鏈板及聯接件等裝配而成。耙齒鏈排應具有承載能力強、使用壽命長、極少損壞等特點。耙齒具有足夠的強度,運行平穩,不易變形,設置均勻,便于更換。耙齒應能使雜物有效脫落,不會重返污水中。耙齒應無堵塞,清撈效率高,水中雜物應能清撈*,并應保證過水流量的要求。
1.7.5.4清掃轉刷機構
在耙齒鏈排上方后部設有強力尼龍轉刷式自凈卸污系統,固定在轉刷軸上,通過反向旋轉,可將耙齒上粘附的雜物清刷干凈,運行平穩,工作時不應發生堵塞。
1.7.5.5鏈輪
鏈輪采用碳鋼材料,加工后鍍鋅處理。水下鏈輪采用注水潤滑、免維護,具有高耐磨、高耐蝕性能,并配有相應密封結構,防止異物進入,可保證長期水下正常工作。
1.7.5.6液位計
1)格柵除污裝置采用液位差控制,其前后所用液位計的防護等級不低于IP68,應能適應水池工作介質條件,具有測量準確、密封可靠、堅固耐用等特性。
2)液位計應當選用產品。投標人還應提供液位計的工作原理、結構特性、制作工藝、技術性能、密封措施、配接電纜、信號輸出、測量穩定性等技術資料和圖片。
1.7.5.7產品銘牌
1)產品銘牌應當平整光潔、色澤均勻,文字、符號、線條應當清晰、整齊,不應有裂紋、銹跡、泛色和明顯擦傷等。
2)銘牌的材料應為不銹鋼,其標識和字跡在整個使用期內不易磨滅。
3)產品標牌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符合CJ/T3038-1995和JB8-82的規定。
4)格柵除污機、就地控制箱的不銹鋼銘牌必須牢固地固定在每臺設備的明顯位置。
1.7.5.8就地控制箱
1)基本功能要求
就地控制箱具有格柵除污裝置成套設備自動根據液位差運行、手動連續運行、聯動監控等功能。
2)基本技術要求:
a)就地控制箱具有根據液位差自動控制運行、遠程控制和就地手動控制三種運行控制方式,實行二級管理:車站控制室一級監視,就地控制箱的二級監控管理。當就地控制箱失靈時,在車站控制室由監視系統發現后,現場人工手動控制。就地控制箱外殼防護等級不低于IP65級(含IP65)。
b)就地控制箱采用一控二的方式,格柵除污機通過控制箱實現水池液位差自動控制、現場手動控制和控制室遠程控制的功能,其中水池液位差控制方式通過檢測液位計的水位差預設信號(傳送至就地控制箱)與格柵除污機聯動來實現。
c)當系統檢測到格柵除污機故障時,發出故障報警信號。
d)現場顯示功能:控制箱面板上需設置電流表、電壓表、就地手動及遠程控制轉換開關,有1#、2#格柵啟動、1#、2#格柵停止、1#、2#格柵急停、1#、2#格柵復位等按鈕,還設有1#、2#格柵機開、停、故障、電源等信號燈。
e)當操作選擇開關置于“手動"位置時,通過控制箱面板上的手動起、停按鈕,實現格柵除污機的起、停控制。手動控制一般用于設備檢修更換和現場調試。
3)保護和報警功能:
格柵除污裝置成套設備系統應對電機配置比較完整的控制、保護、測量等功能。
a)在格柵除污機運行過程中出現故障應報警(聲、光及報警接點),并停止故障格柵除污機運行,但另一臺格柵除污機仍需處于連續運行狀態,并將相關信號上傳給BAS系統;設置“信號總清按鈕",可以解除故障報警(蜂鳴器),當故障解除消失后,相應的故障指示燈滅。
b)報警內容:包括電源故障、格柵除污機故障等。
c)電機故障定義:包括但不限于進線電源空氣斷路器事故跳閘、熱繼電器動作、啟動命令發出后2s時間內未接收到運行反饋信號等。
d)格柵除污機故障定義:格柵除污機啟動后液位差無變化。
4)與BAS系統的接口、控制器及控制箱的功能:
控制箱可通過電控接點與監控中心和BAS系統聯接。向監控中心和BAS系統上傳設備運行方式信號、設備運行狀態、系統故障信號,同時可以接受監控中心BAS系統的控制命令。
關于控制器及控制箱
a)當BAS系統網絡通信發生故障,可在BAS系統網絡通信恢復后能自動上傳有關信息至BAS系統。
b)控制箱其他技術要求如下:
當格柵除污機出現故障時,控制箱應立即自動切斷故障格柵除污機的電源,同時應有故障顯示。
每臺格柵除污機應由單獨開關控制,且主開關和分開關應具有選擇性閉鎖。
c)控制箱的面板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顯示內容:
故障的報警顯示;
每臺格柵除污機啟/停按鈕;
遠程/就地轉換開關;
電源顯示;
電流/電壓顯示;
故障顯示;
投標人應提供控制箱所有的輸入與輸出信號、面板顯示功能及控制原理框圖。
d)控制箱的接口要求
控制箱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輸入:
----電源信號;
----液位差信號;
----故障信號;
控制箱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輸出:
----故障報警信號;
----每臺格柵除污機故障狀態信號;
----每臺格柵除污機運行狀態信號;
----遠程/就地狀態信號;
e)控制箱內應設格柵除污機自投運和復位功能。
f)與BAS的接口要求
控制箱提供以下(包括但不限于)監控點:
----遠程/就地狀態;
----格柵除污機啟/停控制;
----每臺格柵除污機運行狀態;
----每臺格柵除污機故障狀態;
----故障報警信號。
與BAS的接口位置在控制箱柜端子排上,該端子排由控制箱柜生產廠提供;接口方式為干接點無源信號。
5)控制箱構造要求
a)箱構造
就地控制箱外殼材質為工業級內外噴塑冷軋鋼板,表面采用靜電噴塑處理。就地控制箱采用立式柜直接落地安裝方式并加鎖。買方保留更換就地控制箱柜外殼的權利。
箱柜結構的基本骨架為組合裝配式結構,箱柜體的全部金屬結構件都需經過防腐處理,箱柜體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以保證元件安裝后及操作時無搖晃、不變形。箱柜的結構設計應滿足受建筑布置及其它因素影響對柜體的特殊要求。箱柜的進出線采用電纜,進出線位置可進行適當調整。接線用的有效空間允許連接規定材料的外接導線和線芯分開的多芯電纜,導線不應承受影響其壽命的應力。
電纜入口、蓋板等應設計成在電纜正確安裝好后,能夠達到所規定的防觸電措施和防護等級。
b)保護性接地
PE線材料采用銅排,能與低壓開關柜柜體、接地保護導體通過螺釘可靠連接。
箱柜底板、框架和金屬外殼等外露導體部件通過直接的、相互有效連接,或通過由保護導體完成的相互有效連接以確保保護電路的連續性。
保護導體應能承受裝置的運輸、安裝時所受的機械應力和在單相接地短路事故中所產生的機械應力和熱應力,其保護電路的連續性不能破壞。
保護接地端子設置在容易接近之處,當罩殼或任何其它可拆卸的部件移去時,其位置應能保證電器與接地極或保護導體之間的連接。
保護接地端子的標志應能清楚而*性地識別。
c)箱配線
箱內母線和絕緣導線截面積的選擇由供貨商負責,導線應為阻燃型產品,除了必須承載的電流外,還應滿足低壓開關柜所承受的動穩定要求穩定和熱穩定要求、敷設方法、絕緣類型以及所連接的元件種類等因素的要求。
箱內所用的絕緣導線應為阻燃型耐熱銅質多股絞線,柜內一般配線應用1.5mm2以上的絕緣導線(電流回路為2.5mm2以上),可動部分的過渡應柔軟,并能承受住撓曲而不致疲勞損壞。絕緣導線的額定電壓至少應同相應電路的額定絕緣電壓相一致,絕緣導線不應支靠在不同電位的裸帶電部件和帶有尖角的邊緣上,應使用線夾固定在骨架或支架上,好敷設在引線槽內。
d)箱門、噴漆及顏色
箱門應開啟靈活、開啟角度不小于90°。緊固連接應牢固、可靠,所有緊固件均具有防腐鍍層或涂層,緊固連接有防松脫措施。箱門應自帶密封防護。
箱門的顏色和尺寸等在設計聯絡期間確定。
e)測量儀表及繼電保護裝置
箱柜面設置必要的電流表、電壓表、計時器、控制按鈕開關、燈光信號以及聲光報警器。指示燈和控制按鈕的顏色根據其用途按GB268-281《電工成套裝置中的指示燈和按鈕的顏色》的規定選用。
測量儀表及繼電保護裝置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否則應采取可靠的防護措施,以保證在帶電部分不停電的情況下進行工作時,人員不致觸及運行的導電體。
測量儀表及繼電保護裝置應有可靠的防振動措施,不因低壓開關柜內斷路器的正常工作及故障動作時產生的震動而影響它的正常工作及性能。
二次回路導線應有足夠的截面,以保證互感器的準確度。
f)接口
g)買方負責將各專業(如BAS、低壓配電等)的動力線、控制線敷設至控制箱外,賣方負責接線。
h)控制箱內元器件可采用西門子、施耐德、AB、ABB、金鐘默勒的產品,并且應當有阻燃性能。控制箱柜內元器件應采用同一廠家產品。投標人應提供控制箱元器件清單以及有關電氣產品質量認證資料。
i)控制箱接線端子應采用菲尼克斯或威德米勒的產品。
j)控制箱應能防滴水、防塵、防潮,且外殼防護等級不低于IP65。
k)控制箱按鈕開關內置,指示燈外置,且與出入口、通道的裝修相適應。
6)投標人應提供控制箱的盤面布置圖、內部元器件布置圖、控制原理接線圖、聯動控制圖和控制箱柜的材料選擇、制作工藝、外形尺寸圖以及控制箱柜供貨商資料。
1.7.5.8 接口
1)與BAS系統的接口
具體見1.7.5.7。
2) 與土建的接口
格柵除污機投標人需考慮安裝格柵除污機成套設備的措施,并通過設備監理方確認提供預埋件尺寸或規格給土建承包商。
3)與低壓配電的接口
格柵除污機投標人需提出動力電纜的連接方案。
4)與機電承包商接口
賣方負責隔柵除污機的整機安裝及調試工作,并提供相應的連接方案給機電承包商。
5) 其他接口
若投標人認為還有其他特殊接口要求時,應在投標文件中作出專項說明。
1.7.6 其他要求
1.7.6.1產品質量保證
1、賣方應保證所提供格柵除污裝置成套設備產品質量必須是可靠的和經久耐用的,并且承諾在質保期內實行免費維修以及終身保修。格柵除污裝置成套設備產品質量保證期為二十四(24)個月。
2、設備*運行時間在20000小時以上。
3、整機使用壽命在15年以上。
4、設備每年檢修一次,減速機、軸承使用年限不少于10年,電器裝置不少于3年。
5、整機出廠前試驗和檢查項目
(1) 除污機電機與機械過載保護裝置應靈敏可靠,達到設定轉矩時發出報警信號,并停止轉動。
(2) 除污機工作時,整機運轉應平穩,無卡阻、刮擦和異常現象,各機構動作靈活、正確、可靠,減速箱體所有面、輸入和輸出軸密封處不得有漏油現象。
(3) 安全性
a 動力電路與保護電路之間絕緣電阻不得小于2mΩ
b 外部保護導線端子與電器設備任何露導體零件和除污機機架之間的接地電阻不大于0.1Ω。
c 電氣設備應能經1分鐘,2000V耐電壓強度試實驗,無擊穿現象。
(4) 焊接
焊接件的焊縫應平整光滑,無裂紋、氣孔、夾渣、未焊透、未熔合等缺陷。
(5) 涂裝
漆膜表面平整光滑,色澤一致,不得有針孔、起泡、裂紋、劃傷剝落等影響防腐性能的缺陷。
6、設備的防腐
(1)不銹鋼部件加工完后對其進行表面酸洗鈍化處理。
(2)碳鋼件、鑄件表面除銹達Sa2.5級標準。
(3)涂富鋅底漆,云母氧化鐵中間漆、環氧面漆、漆膜總厚度水上不低于200μm,水下不低于250μm。
(4)包裝前對機加工面按GB4879標準要求做防腐處理。
(5)運輸安裝過程中涂層破損,嚴格按涂裝工藝進行修復,其質量水平不低于原涂層的質量水平。
1.7.6.2售后技術服務
賣方應能提供長期有效的售后服務(包括響應、咨詢、支持、督導、檢測、維保、培訓等)